“代工之城”广州白云区监管发布消费预警:持续严管高压态势,公布5例虚假违法广告

南大门视界讯  2019年2月,一位自称“前阿里女高管”的面膜产品创始人成了舆论的焦点,其宣称自主研发的面膜,实际上却是一家化妆品代工工厂生产的。而这家化妆品代工工厂,便是在广州白云区。

 

2020年凭借“浪姐”出圈的梵蜜琳几个代工厂之一被起底坐落在广州白云区均禾街一栋陈旧的三层建筑

 

事实上,除了这些微商/社交电商产品,相当一部分国产化妆品都出自广州;连不少国际化妆品牌,也都选择与广州的化妆品代工企业合作。

 

毋庸置疑,无论是化妆品,还是食品,保健食品,美容健康产品,坐落于广州市中北部的白云区是全国最大的生产、研发、销售、展贸集聚区,产业优势明显。

 

而随之而来的是,行业的监管势必越来越规范。

 

今年以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聚焦广告导向监管,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作为整治重点,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维护全区广告市场秩序。上半年,该局累计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45宗,罚没超200万元。

 

为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强化警示震慑

推动以案释法、以案促治

现该局公布5宗典型案例

 

 

案例一:广告内容不得违背社会公序风俗

 

广州舒友日用品有限公司自2021年2月始至案发时止,利用自身网店销售“舒奈美紧润丹快感丹”等成人用品的产品,在产品“舒奈美潮爱快感液”的页面上有一近乎全裸的女性图片且其页面宣传用语含有淫秽、色情等内容广告,严重违反公序良俗。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八)项“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罚款25万元。

 

案例二:有些热点不是你想蹭就蹭

 

中邮典藏(广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至5月期间,利用其“文化艺术馆”微信公众号转载题为《建党百年 纯银纪念章》的推文,宣传推销未经授权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纪念银章”产品,至被查获时止,该文章被阅读130次、收藏12次、评论2次、点赞4次。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项“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第(十一)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所指的广告违法行为的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罚款6万元。

 

案例三:保健食品不得宣称能预防、治疗疾病

 

广州状元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益彤牌益生菌粉(桔子口味)”保健食品广告,含有“双向调节、预防宝宝的常见肠道疾病(如便秘、腹泻)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十八条第(二)项“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构成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4.9万元。  

 

案例四:加盟招商广告不得无风险提示

 

广州雷军兄弟健康研究有限公司其网站发布“禧善堂养生汤”餐饮招商广告,含有“酒楼餐馆,嵌入式联盟,销量翻番”“投入小!低成本开店,获利丰厚,总部直营店经营一键复制,成功已在眼前!”等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的招商广告。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广告内容”的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6万元。

 

案例五:化妆品广告不得宣称神效果

 

广州市雅兰丝化妆品有限公司在其网店发布“一枝春美白精华液”特殊用途化妆品广告,宣称“唤醒紧致弹润7天逆转肌龄”“8秒渗透1滴换肤”“5%高浓度玻尿酸原液”“72小时天然保湿因子”等产品功效内容,涉及的实验数据和科研资料均无法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和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发布虚假违法化妆品广告行为,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5万元。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注意,

如对所购买的商品有质疑,

或发现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可拨打政府服务热线电话12345

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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